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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悲喜和尚(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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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刚亮。

白鹭客栈便已开始营业。

这家客栈随着“飞云城”的发展而扩建,数十年仍然是飞云城里最令人信服的客栈,这种信服也可以说一种幸福,“幸福感,就到这儿了,回家了”,“宾至如归”是其屹立不倒的标准。

这里的一切都是刚刚装潢过的,充满着新鲜木漆的芬芳味,每一个伙计的心情都如同这里清晨热锅上的鲜肉包子一样蒸蒸日上,美妙无方,他们很享受这里,不管是待物还是待人他们都无所埋怨,毕竟他们都已在客栈里许多年,他们知道一个人的得失放在整个客栈里便不再是得失。难能可贵的逆来顺受是否也是这个时代最好的写照?

跑堂的阿祥已从酒窖里捧出一坛陈年女儿红放在了聂星辰与盗金光的桌前。他并没有嫌弃这两个如山野村夫一般的污秽汉子。

“一看二位风尘仆仆的样子就是赶路途经此地的,二位今天算是碰上好日子了,不但酒钱折半,饭钱也是折半,二位不妨开怀畅饮!”阿祥热情地道。

盗金光一直埋头虎咽,就没看见他抬头的时候。

聂星辰喝着酒,道:“莫非东主有喜?”

阿祥从怀中摸出一张红色帖子,递给聂星辰,笑着道:“武林中的一代剑神顾沧浪今日午时三刻嫁女儿了,如此大喜事,我们酒楼自然也想沾些喜气,故特价款待来客。二位可以去凑凑热闹,地点就在城的中心‘蝶庄’。”

鲜红的宣纸上写着金色的大字,“十一月初八,天下大吉,三生有幸,缘定今世,不求同生,只盼同椁,凤凰归巢,百年好合。”帖子的右下角还淡淡画了一柄长剑,长剑周围飘着蝴蝶。样式简单的喜帖,却恬淡入微。

聂星辰看着落款,上面写着:顾骚骚,莫小歌。

当他看到落款的时候,他就冲了出去。

就像离弦的箭。

飞出去的时候又飞了回来,他抓住盗金光的手一起飞了出去,银两已随着手力落在了桌子上。

盗金光的嘴里还留着鸡腿的味道。

“你个狼崽子,是你女人偷汉子了?跑的这么快!”

坐落于崇山峻岭之间的“飞云城”是这一带的明珠。城里极大,街道极宽,街道两边的房屋鱼鳞状错落有致地排列着。一眼望去颇为规范而奇特。家家户户的门前都种有树木,树木的光华经过春夏两季的绽放后已经不起秋风的摆弄。

落叶虽从枯木里凋落,却不觉得衰败,落叶在风中垂落的时候,也是暖暖的,它只是长大了,是离开家的时候了,就算风中冷漠,就算大地刻薄,它们也欣然接受。这是它们的成长。是必须要经历的过程。

即便是剑神的女儿也要出嫁,她自然不会嫁给一柄剑。

他呢?

终于受不了孤独想有个家了?

城的中心确实有一座庄园。

聂星辰远远就看见庄园光亮如新的朱漆大门上“蝶庄”两个清雅字迹。

庄前一派火红的婚宴氛围。

大门上贴着巨大“囍”字,门前也种满了各色艳丽的花卉。什么花都有,让人仿佛有种置身在春日里,秋天还没来临的错觉。

蝴蝶游走于繁花之中,戏舞翩翩,煞是可爱。

连门前一对石狮子也穿上了喜庆的红衣。

两个青衣小童在红花中分外醒目。

他们在扫着落叶。

“落叶归根,时至晚秋。”原来还是在秋景里。

卯时,离婚宴还有三个时辰。

盗金光道:“婚宴午时才进行,难道你想早点过来抢了新郎的饭碗。”

聂星辰没有理会这句话,他径直走向两个青衣小童身前,低身问道:“敢问这里可是一代剑神顾沧浪的宅院?”

两个小童同时停止了动作,一齐打量着聂星辰。

其中一个小童擦着鼻子,眼睛里尽是慵懒与倦意,他放下扫帚,双手抱拳,道:“这里确是老爷的宅院之一,不过老爷云游四海并不在此处。少侠如果要挑战老爷,可否先过了今日再将挑战书奉上?今日是老爷的独生女儿婚嫁之日,不宜动武。”

聂星辰也抱拳回礼,道:“我不是来挑战剑神的,我也没那个资格,我只是想找一个人。”

两个小童点点头,微微笑着同时道:“请说。”

聂星辰道:“敢问新郎倌可是叫做莫小歌?”

两个小童点点头。

聂星辰喜道:“他是不是那个想事情的时候总喜欢摸耳朵,平时喜欢唱歌,不笑的时候很冰冷,笑起来的时候很好看?”

两个小童面面相觑,笑着点点头。其中一个小童道:“少侠与我们新郎倌是朋友?”

聂星辰哈哈笑了,朝天吐了口大气,道:“好个莫大芋头!我总算找到你了!”

聂星辰离开了,天空里还传响着他的笑声。

盗金光不知所以,摇了摇头。

南街有一个最大的珠宝行。

“百宝斋”。

盗金光摸着脑袋,道:“你该不会是要买贺礼吧?”

聂星辰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你总算聪明了一次。”

百宝斋已开门营业,远远看见门内一个老人喝着茶,正享受着清晨的一缕清风。

聂星辰突然拉着盗金光到一巷子里边,悄声道:“你身上有没有钱?”

盗金光道:“自然有。”

聂星辰嗫嚅着,道:“借我。”

盗金光笑道:“借多少?”

聂星辰沉吟道:“一万两。”

盗金光眨了眨眼睛,道:“一万两说多不多,却也不少,我可不喜欢赊账,你要怎么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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