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武侠修真 > 综武:我家娘子是状元 > 第161章 诸葛正我:此人武功不在我之下

第161章 诸葛正我:此人武功不在我之下(2/2)

目录

“听闻李大爷剑法如神,我家主人想领教阁下的剑法,请您论剑。”

“你家主人是什么人”

“难道李大爷不敢接战”

“我懒得搭理藏头露尾之辈。”

“我家主人剑法卓绝,就连当朝太傅诸葛正我,面对我家主人,也要客客气气的,李公子未免太过傲。”

“你家主人是大理皇帝”

“你——李公子不敢迎战”

“迎战可以,但你的话让我觉得非常非常不爽,我教你一个乖,僕人要有僕人的態度,別把自己当主子!”

李兆廷伸手抓住此人衣领,对著他背上宝剑轻轻一弹,咔一声,宝剑碎裂成十四片,青年剑客面如金纸,李兆廷隨手一指,震断他两条经脉。

“把碎片交给你的主子!”

李兆廷顺手接过信封,打开,果然是一封挑战书,落款並非一人。

挑战李兆廷的是七个人。

他们並称“七绝神剑”!

他们確实与诸葛正我有关係。

数十年前,诸葛正我和元十三限刚刚出道,虽有爭夺,但矛盾不大,某次执行任务时,对上了七绝神剑。

诸葛正我击败其中六人,把最后一个留给元十三限,把功劳让给师弟,没想到留下来的那个剑法最高深,元十三限击败此人,却没能抓住匪首。

元十三限丟了大脸不说,更得知匪首的女儿就是他深爱的智小镜。

智小镜深爱诸葛正我,但得知父亲的事情后,主动委身於元十三限,为了帮元十三限修成“伤心小箭”,献身於三鞭道人,为了復仇不顾一切。

诸葛正我、智小镜、元十三限之间夹杂著恩怨、情仇、父仇,因果纠缠乱如麻团,就算让韦青青青处理师兄弟之间的关係,也会觉得分外头疼。

七绝神剑被击败,痛定思痛,决定培养七位青出於蓝的弟子,传授他们绝学剑阵,日后找诸葛正我復仇。

在他们来看,老七绝神剑稍弱於诸葛正我和元十三限,青出於蓝的新七绝神剑必然能击败诸葛正我,在碰瓷诸葛正我方面,一直处在当世前列。

数十年前的诸葛正我刚刚出道,哪里比得上现如今这位歷经红尘、宦海浮沉数十年的诸葛太傅诸葛正我数十年辛苦修行,难道没有半点长进

碰瓷不是这么碰的!

比七绝神剑更会碰瓷的,只有號称十五岁击败诸葛正我的唐十五。

登场表现天下无敌,破格破的比帝释天还惨,再怎么落魄的boss,也没有唐十五那种靠屁股招揽手下的!

这句话就是字面意思!

长辈留下来的家產败光了,精锐下属死光了,只有一个深爱唐十五的男人对他不离不弃,条件自然是—

喷喷

诸葛正我的“不在我之下”,似乎比聂风更胜一筹,被聂风诅咒的反派最多就是破格,不至於如此落魄。

看著信封上的名字,李兆廷忍不住胡思乱想,蓝凤凰问道:“李哥哥,这几个人很强吗你有几成把握”

李兆廷竖起一根手指。

“只有一成把握”

“我的意思是,一定能贏!你这小丫头竟敢小我,该当何罪!”

李兆廷楼住蓝凤凰纤腰。

蓝凤凰柔媚的看著李兆廷:“奴家罪无可恕,任凭李哥哥惩罚。”

七绝神剑仔细检查碎片,隨后送还一封挑战书,约定了决战地点。

三天后,决战於苍山洱海。

李兆廷把挑战书扔到垃圾篓。

蓝凤凰依偎在李兆廷怀中,整个人像是一条美女蛇,魅惑天成,眼神中的嫵媚快要滴出来,赤著玉足,把玉足放在李兆廷手心,曲趾轻轻挑逗。

“李哥哥,为何不去迎战”

“这是调虎离山之计。”

“他们想刺杀李寻欢”

“如果我没猜错,想搞事的势力已经被联合起来,在某个时间点,骤然发动刺杀,挑拨大宋大理的关係。”

“会不会是三天后”

“三天之內,都有可能!”

“刺杀地点在什么地方”

“苗家寨!”

“哪家苗寨”

“如果想发挥出最大效果,肯定是月亮山苗寨,凤凰,我不想参与五毒教內部事务,但五毒教藏著臥底。”

“谁”

“齐云璈,何红药!”

“齐师伯一直对我爹不满,何师叔为何要反叛她没有反叛的理由!当初对她的处罚,已经是法外开恩。”

“因为我带回了金蛇剑,她怀疑我杀死夏雪宜,想为夏雪宜报仇!”

“嘶~真有可能!”

最了解恋爱脑的就是恋爱脑。

蓝凤凰同样是恋爱脑,略一思索,就能明白何红药的想法,感情之事,从来都是唯心的,很难分清对错。

唯心的东西哪有对错

只要內心觉得是正確的,只要內心觉得甜蜜,对她而言就是对的。

蓝凤凰赶回五毒教通知老爹,李兆廷把七绝神剑之事告知段正明。

当了这么多年皇帝,段正明绝非只会被动防御,早在五毒童子刺杀时,段正明就已经布置好歼敌口袋阵。

藉此良机,一网打尽。

顺便让若即若离的天龙寺恢復原本职责—段氏家庙,守护家族!

或许是大彻大悟的老和尚太多,天龙寺高僧与大理段氏之间,有种若有若无的疏离,似乎真的“出家”。

这对皇室而言是不能接受的。

某些时候,肯定要用力推一把。

段正明找到最合適的推手。

段延庆!

本无大师肯定会同意合作!

那些想搞事的刺客,可以杀掉李兆廷李寻欢,但绝对不能杀段誉。

段誉是段延庆的底线。

有段延庆帮忙串联,十数位天龙寺高僧被请下山,包括本因方丈。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