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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7章 公告结果(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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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的半个多月,一个平静的周一上午。

江城市政府的官方网站,在首页最显眼的位置,悄无声息地更新了一则通告。

**江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城区人民法院司法建议的回复暨“11.12停车场案”调查处置情况通报**

近期,我市南城区人民法院就“11.12停车场行政诉讼案”向我市发出《司法建议书》,同时,我市注意到广大市民及网友对该案反映出的我市法治建设相关问题的高度关切。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本着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的态度,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市长同志担任组长的联合调查组,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市城管局执法依据问题。经查,市城管局在执法过程中所引用的《江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系该局于多年前自行制定,未履行《立法法》规定的报请人大审议、报备市府等法定程序,属无效文件。该问题的产生,根源在于早年部分工作人员法治观念淡薄,法律素养不高,为图管理便利而错误“立法”。此行为严重违背了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

二、关于市交通局公函记录灭失问题。经查,当年由市府办下发的,关于明确七处停车场选址不当的公函,确已送达市交通局并登记在册。其后该公函连同登记记录的无故“消失”,系时任交通局分管领导王某某、档案科科长孙某等人,为掩盖其工作失职、规避后续监管,内外勾结,监守自盗,蓄意撕毁所致。此行为性质恶劣,已涉嫌刑事犯罪。

三、关于“罚款宝地”背后的利益输送问题。调查组顺藤摸瓜,发现市城管局在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车辆拖曳、保管等业务中,存在严重的利益输送行为。时任城管局执法监督科科长李某某等多名干部,通过其亲属、朋友开设“白手套”公司,承揽相关业务,将罚没款项变相装入私囊。同时,市交警支队原副支队长赵某,多次利用职权为违法停车场的设立提供庇护,并收受贿赂,充当“保护伞”。

四、关于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根据调查结果,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市城管局原局长陈某、市交通局原副局长马德兴、王某某,市交警支队原副支队长赵某等12名涉案干部,立即予以免职或停职处理,并由市纪委监委进行立案审查。其中,孙某、李某某等人因涉嫌犯罪,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我市将以此案为契机,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整顿及干部队伍作风纪律大整顿工作。我们郑重承诺,将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坚定不移推进依法治市,对任何破坏法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江城市人民政府

20XX年X月X日

这篇通告,没有华丽的辞藻,通篇都是平实、严谨的公文语言,把这起案件的来龙去脉,钉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一时间,整个江城的网络,炸了。

“我靠!官方盖章了!城管局自已给自已立法,交通局领导亲自撕公文!这比小说还精彩!”

“12个人!一锅端了12个!市长牛逼!这届政府有点东西啊!”

“早就说了,那个停车场就不是好东西,交警队里果然有内鬼!赵副支队,我知道他,平时可威风了,这下栽了吧!”

“楼上的别瞎说,通告里写的是‘原’副支队长了。这效率,我爱了!”

“这才是政府该有的样子!出了问题不捂着,敢于亮剑,敢于刮骨疗毒!给江城市政府点赞!”

“所以说,咱们之前骂了半个月,没白骂!人民的呼声,是真的能被听到的!”

市民们满意了。他们从这则通告里,看到了政府直面问题的勇气和解决问题的决心。那些曾经让他们憋屈、愤怒的“罚款宝地”,那些嚣张的“权力部门”,终于在阳光下被清算。

新上任的官员们也满意了。

市交通局,新任局长周海的办公室。

这位曾经在市府办熬了多年,谨小慎微的副主任,此刻正坐在宽大的办公桌后。他面前的文件堆积如山,电话响个不停,但他脸上却没有丝毫疲惫,反而是一种久违的亢奋。

“对,我是周海。城南快速路那个项目,所有招投标资料全部封存,等调查组的审计结论出来再说!”

“告诉工程科那帮人,别再跟我提什么‘历史惯例’!从今天起,交通局只有一个惯例,就是按规矩办事!”

挂了电话,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端起茶杯。

他知道,前面是个烂摊子,是个雷区,但这也是他苦等了多年的机会。在市府办看领导脸色看了十年,他终于等到了一个能自已拍板的位置。

另一边,城管局新任局长李建,正带着人,亲自在已经查封的“第三方”拖车公司仓库里清点。

“把所有车辆的登记信息,和咱们局里的处罚记录,一笔一笔地对!凡是手续不全、处罚依据有问题的,主动联系车主,该退的钱一分不少地退,该道歉的挨家挨户去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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