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告事不实(2/2)
然其所患者,并非贪腐之类,而是蔡京再次做大,伤了自家党团之利。
于是乎,便抓了皇帝“不允”之事,于朝堂一场激辩。更甚之,有人又将那“侍道不侍君”之言重提。
不要脸麽?敢问一声,疫情封江,断水路,致使南方的米粮运不到京城之时,你们所“侍”的“道”在何处?
那官家坐在大殿之上,冷眼看那阶下百官言辞激烈。字字句句将那所谓的“道”挂于脸上说与口中。倒不如那众忘死驰援姑苏城医者,泼了命去扞“道”卫“仁”。以羸弱之躯且行那强悍壮烈之事。
如今,那帮人该做的事已经做完了,就只剩下这一殿的群臣激愤铿锵。那言语掷地有声,此时让人看来,倒是一个可可的让人厌烦。
心下便想起神宗朝曾巩曾子固,上书《责帅制》之言。
那句“有苟简姑息之心,无守正奉公之谊”现下倒是应景。心下便无奈的喊了一句“党争误事”。
群臣如此激昂慷慨,口沫横飞的嘴脸,且是让人心下妥妥的不爽。
心内又是一个百思不解,父亲朝中且有那“群臣璀璨,可暗九曜之辉”也有那“熙河开边,国富民强”之壮举。偏偏到得吾朝便是如此的狼犺。口中称“侍道”却行此蝇营狗苟之事哉?
官家的面沉似水,然,百官只顾慷慨陈词而无觉。
倒是那近处的黄门公看罢心神不宁。
便站出一步,抖了拂尘,高喊了一声:
“退朝!”
百官群臣不解这官家为什么要退朝。
一室户,那官家在那百官“伏请严查”声中愤然离座,不置可否。
倒是能一走了之?
没有那么容易!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这事不给一个“完美”的解决,这帮人是不可能罢休的!
蔡京若再度入朝牵扯甚广。那就是一个“正者厌其媚上而不齿,贪者因其大权独揽而失其利”。他若回来无论是两党还是四派,都是个不自在。只因此翁独断,且手段毒辣。这会子不趁他势弱,借了此事踏上一脚,恐怕日后再无宁日也!
思来想去,这根由麽,便是那童贯!先扳倒了童贯,那蔡京便在朝中失去了依仗。早就看他们俩不顺眼了,干他!
于是乎,这京城中那“打了桶,泼了菜,便是人间好世界”孩童童谣悄然流传起来。
孩童的世界是纯真的,没人教他们,凭他们自己,断是弄不出这样的玩意出来。
然,真的是个“打了桶,泼了菜”就能看到这“人间好世界”?
这事还有人真这样做了,不过,那个“世界”却说不上个什么“好”。
倒是一个国破山河在,一帮曾经慷慨激昂的大臣们也没见几个殉国的。大部分拿了“衣冠南渡”遮脸,还有一部分随了张邦昌认贼作父,另立大齐。
不日早朝,有中书省左扑射吕维殿前上奏,参:
“童贯私调武康、平江、静难、宁化四军……”
也不知道哪个臭棋篓子给他出了这么个臭招。
为什么说是个臭招?
臭的地方还不止一处。第一个,便是隐藏了一个杀身之祸于他——“为臣者必谋上”。
这里的“谋上”不是算计上级,是必须想老板所想,知道老板的意图。
也就是说,你得知道老板究竟是什么意思,老板想干什么。
你去强迫老板接受你的思路,做你想做的事情,那绝对是一件蠢的极其离谱的做法。
正常的老板也不会跳着坑,因为他是这件事的最终负责人。你能拍屁股走人,但是他不能。
第一,这私调军队等同于谋反。
这罪过不是童贯所能背得起的。
尽管童贯权大,要是说这调兵谋反,不用联合别人,就他麾下现有的武康军就能干。
这事在宋也不是没有,宋金相抗之时,宋军也有成建制投敌的。
你这一嘴下去“四军一起调动”,便是将三衙、三帅、亲王、侯爵、皇亲国戚、各军节度使一锅给端了!
这事太大。就是用屁股去想,这背后若没有官家的首肯,他有没有可能调得动?
倒是这吕维无度,被那儿女双双入狱的事情冲昏了头脑吗?
倒也不是,此乃“固荣保身”也。
还是那句话“事不至大,无以惊人;案不及众,功之匪显”
于是乎,便又一个“真龙案”的翻版。
先将那脏水泼将出去,且由你去折辩自证清白。你若应了,便是你败相的开始了。
那位说,你这就有点开玩笑了,弄点子虚乌有的事赖在你身上,就能让你有嘴说不清?
若是这样那还不乱套了?
你还真别说,大到国家,小到草民,此类者倒是个屡见不鲜。远的不说,就现在的新疆棉花之事来说,却是一个异曲同工。
小的嘛。刚过去不久的“地铁偷拍”案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尽管我没证据,但是,抛开事实不谈,你就是在偷拍我!
你自证了,就会陷入更大的舆论漩涡。
也不晓得现在的法律是怎么制定的。
首先,应该是谁主张谁举证吧。你任何证据都没有,就敢红口白牙的污人清白?
况且,只判了一个道歉。
这就比较危险了,她们说你有强奸她们的企图和先决条件,因为你有全套的生理设备。要不然长那玩意干嘛?
照这样说,我还得先自宫了,完全杜绝了她们所谓的担心才能上街?
诬告反坐罪,在秦,就已经写入法律条文里了。
魏晋更进一步,有“以其罪罪之”、“告事不实”反坐制度。
明代更狠,诬告笞二十者反坐笞四十。
也就是说,那两位小仙女若是在明朝,那是要当众脱了裤子,在万众瞩目下挨板子的。
那位说了,这样的话,让那些个女孩还这么活?
这话说的,你让那些被她诬告的人这么活?
况且,你觉得她们是真的没事干,闲的发慌作出这妖来?她们背后花了钱的人,让她们作这等苟且,还憋了更大的坏!
从地域黑、倒南北豆腐脑、粽子对立,回族女孩带遮面头巾,用原教旨主义挑起民族对立,再到现在的婚检、彩礼搞出来男女对立。
你不觉得这配方太熟悉了吗?
然,我们一直中招也得痛定思痛。
首先,法律不是保护弱者的,是维持一个社会平衡的!
宪法上写的明明白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违背宪法的法,都是不法!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此等“无证污人”的不要脸之事自古有之。
神宗年间,两位监察御史上表弹劾时任参知政事的欧阳修,罪名是与儿媳通奸。
你这到哪说理去?
饶是大文豪,思维敏捷,反问了一句:“闺中隐秘之事,御史何以得知?秽行又何以败露?”
意思就是,你亲身经历了?还是你就是那个“儿媳妇”?
看你说的声情并茂有鼻子有眼,倒好似尊驾亲身经历了一般。
如此反问方才得以脱了身去。
这件事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北宋的政治环境。
但是,童贯和蔡京这俩人“贪墨之事”肯定是有,要不然也不会让其他人帮他做事。
既然是有,自然会被那吕维拿来作文章。
其实吧,这“私调军队之事”倒是轮不到中书省管,这个应该是枢密院的事。
你一个管民生的,手也太长了吧?
你要参奏的话,至少也得给枢密院打个招呼吧?
而且,自熙宁年间,中书省与枢密院就并置了,怎么来说也是个平级单位。
即便你是个宰相,不带知枢密院事的职衔,别说干预了,听说都不行!那就压根是你不应该知道事。
吕维这番的越俎代庖,倒是引得枢密院人等一个个瞠目结舌。
怎么茬?你这?怕不是要把我这枢密院和那童贯、蔡京给一勺烩了吧?